不知不覺,就快要十二月了。
我從昏睡中醒來,已經過了三個月。
這段日子,我都在張叔叔的家裡待著,從來沒有外出過。不過從電視裡、手機裡看到世界各地的情況,還有科技的進步,都讓我感嘆不已。
張叔叔的全名是張啟智,今年五十六歲,是香港人。他高中畢業後來到英國修讀大學、碩士課程,主攻人類基因研究。
他小時候跟我爸爸是同屋苑的街坊,也是好朋友。來英國讀書後,也有跟我爸爸聯絡。爸爸因為船員的工作,每次來到英國時,也有跟張叔叔見面。
十二年前,當爸爸媽媽給我的治療費用忽然中斷之後,張叔叔跟他工作的研究院院長發生過激烈的爭吵,最後張叔叔辭去職務,又賣掉原來的房子,花盡積蓄才把我的冷凍倉和其他儀器買下來,再運到這郊外的小屋內繼續保存,獨自研究特效藥。
他犧牲了自己前途和金錢,甚至不顧妻兒離他而去,也要救活我,實在令我非常感激!
所以,即使他對我做了那個實驗,我也不能怪責他。
更何況,那是我爸爸媽媽所提出的要求。
「韻愉,終於辦到了!」張叔叔剛從外面回來,興奮地跟我說道。「妳可以回香港喇!」
「我能回去香港?」我訝異道。「這怎麽可能?」
「這些日子,我一直透過中介,聯絡歐洲最大的黑幫,他們擁有製作假護照的實力。」張叔叔解釋道。「我把妳的照片、指紋、眼睛虹膜等資料交給了他們,那組織內的黑客連接上英國和香港海關的電腦網絡,修改了妳的出生日期、出入境紀錄資料。」
「這肯定又花了不少錢吧?我真的值得你這樣做嗎?」我慚愧道。「我是一個本已不存在的人,連爸媽都不要我了……」
在一個月前,張叔叔已透過香港的私家偵探,找到爸爸媽媽現在居住的新地址,新工作,還有……他們的新女兒 !
爸媽既然要照顧新女兒,開支自然不少,加上我昏睡這麼多年,也不知道會不會有醒來的一天,他們要放棄我,也是情有可原的。
我不能怪責他們,我不會怪責他們,我不想怪責他們……
可是,我不過是想救下那個小孩子而已,難道我就真的該死嗎?
「韻愉,妳千萬不要這麼想!」張叔叔拍拍我的頭,安慰道:「妳父母是非常愛妳的,甚至因為太過愛妳,才……才請求我做那個實驗。」
「謝謝你,不過,正是那個實驗,才讓他們放棄我吧?」我終於控制不住情緒,放聲哭道:「你取得我爸媽的資訊後,一直沒有跟他們聯絡,就是怕他們知道了我的事情,會馬上搬家和更換電話號碼,對嗎?」
「唉……這只是以防萬一而已。」張叔叔嘆道。「畢竟有些事情,得親眼看到才可以。以電話或者書信聯絡,很容易發生誤會的。」
「我不想回去!」我呼喊道。「我不想看到他們!」
「韻愉,逃避絕不是一個好的辦法。」張叔叔摸著我的頭髮,說道:「與其胡亂猜想,倒不如面對真相吧!如果只是有甚麼誤會,他們並非有心放棄妳,那自然最好。即使真的如此,妳還有我,妳以後就是我的女兒,我們回來英國,就可以捨棄過去,重新展開新生活!」
「張叔叔,我真的好害怕……」我哭道。「我既害怕爸媽已經不愛我,也害怕面對這世界上的另一個我,更害怕實驗的事情被別人發現,會讓你被世人唾罵,甚至要坐牢。」
「唉,我們就盡人事,看天意吧!」張叔叔嘆道。「要是事情真的被曝光了,也並非妳的錯,妳亦不需要再偷偷摸摸地過活。而我接受理應得到的懲罰後,也不必再受良心的折磨。」
「張叔叔……」我心情非常複雜,也不知道要說些甚麼。
「我先替妳預訂機票和酒店吧!」張叔叔轉個話題,說道:「為了在護照出現差錯時能及時補救,我會多留兩天,在確定妳已成功入境到香港後,我才過去跟妳會合。」11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6xQHK9Td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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