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不容易我的勞役結束了,因為當初自己是警示帳戶,所以我信任他,把租屋補助匯到他帳戶,結果我勞役結束,要準備工作的時候,我才得知我老公沒有付房租,所以變成我跟他無家可歸。我被信任同學被騙帳戶,證據都給警察跟檢察官看,我就因而這樣變成洗錢防治法之幫助犯,所以被判了四萬又五個月徒刑,發生事情至今,我沒有拿到任何好處,所以我就服社會勞動義務。
到那之後,我老公本來要我邊勞役,邊工作,但我不是鐵人,終於在某天我掛號掛急診了,我才知道我腎發炎了,結果打給我老公,我老公只回我一句:那我的晚餐勒?我當下聽到的反應真的除了心痛還是心痛,也許我勞役的時間,週一到週五八點到五點,他禮拜三固定休假,但我只想趕快完成勞役,所以我也許因而這樣錯過了跟他幸福的時分,我之後勞役結束後,他開始跟我要求在同間物流公司上班,因為他說沒有安全感,但是我跟他的班別不同,也許就是因為這樣讓我去思考這段婚姻嗎?因為沒房子住,所以怪我。因為我去勞役,是我笨。因為我小孩畢業我想請假,也怪我不好好賺錢。我心想我信任你,把租屋補助匯在你身上,也是我的錯嗎?因為我親生父母過世,所以我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親生兄弟姊妹,所以沒辦法匯給他們是我的錯?
心想,天呀!我這十年裡跟他認識到結婚怎麼活的越來越不像自己,我的薪水讓他管,我為何活得如此卑微,我就傳訊息他說:對不起!當初我用錯方式去愛你,所以我們一直為了一樣的事情而爭吵,我真的累了....也謝謝你的好跟你的愛,分開也許對你對我也許比較好,因為我們的夢想不同,價值觀也不同,所以我們就暫時先分居吧!
在這分居日子裡,不斷不停的去麻痺自己來忘記他,為什麼我還是忘不了他,房東打電話給我,叫我去清空房間,但其實我已經把我自己的東西處理完了,剩下就是他的東西,我不想再跟他聯絡,我討厭自己念舊,討厭自己的重情,我害怕觸景傷情,我只好請唯一在這可以信任的夫妻檔幫我搬家開視訊電話幫我搬家,我心軟就只能把他東西放在大樓下,請別人通知他的物品在大樓樓下了,畢竟租屋補助是給他,是他沒有按時付房租,導致我無家可歸,只能暫時住現在工作的女生宿舍。
這第二段婚姻裡,沒有誰對誰錯,只是我失去了愛一個人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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