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在寫抱怨文的東西,必沒有去搞標籤這種東西。這算是雨雨的日記文,或是抒發心情的地方,能看到這篇文章的人都算是厲害的過路客。
最近都在想當一個人紅了,有了知名度,會有很多粉絲追隨,但可能是變成公眾人物的關係吧,爭議也會變大,裡頭還會討厭你的黑粉,甚至給你到處造謠,想要讓人身敗名裂。
成為人名有好有壞,好的一面是有可能與商家簽約廣告什麼的,為自己賺進更多的鈔票。壞處則是當有了知名度,可能也會讓自己的思想變了,看不起那些失敗者,或是走上歪路什麼的。
這種事情在網紅界和演藝圈很常見的,就連知名作家也不過因賺多了就一副老子是大爺的性格,有的還做出一些犯罪行為,吃上牢飯什麼的。
普通人不用擔心被人放大檢視,只是路邊一個不起眼的小石子,沒人會去在意你的死活。但有名的人名卻不一樣,大家都認識他,就算去哪裡吃個飯,去哪個商場逛街都會被粉絲追著跑,這想一想還挺恐怖的。
當普通人好,還是當知名的公眾人物好呢,還是要看個人想過怎麼樣的生活。
喜歡將人生活得多采多姿,轟轟烈烈的人,當藝人或是網紅是不錯的選擇。不想被人打擾,只想當個低調的普通人,也是人生的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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