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員 No.11:餐飲業老闆(52歲,男性)
我不是什麼讀書人,法律我也不懂,但我做生意做三十年,看過形形色色的人,一開口我就知道這人是什麼料。
那個男的,林什麼……從頭到尾一副「不關我的事」的樣子,我看他第一眼就不舒服。他不是沒情緒,是他根本不屑表達。你說他怕講錯?不,那種人從來不怕錯,他只怕「低頭」。
這我懂,我見過太多了。以前有客人吃霸王餐被抓到,他不吵不鬧,就坐在那邊,一句話都不講。不是因為沒做,是因為他知道只要他不講,就沒人能拿他怎樣。
你們說要看證據,對,證據重要,但人也重要。2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Y2PuoYGZCg
那個女生的照片我看過,穿得乾乾淨淨、眼神沒閃避、站得挺。這不是會胡鬧的女孩,是有骨氣的。
有人說她拿了男人的錢、住了他的房子——拜託,誰談戀愛的時候不互相幫助?你給過就不要一直拿出來講,好像人家欠你什麼似的。給是你的選擇,拿也是在那個關係裡的默契,分手了你要全算回來,這叫交易,不叫感情。
那位朋友講話雖然有點激動,但我信她說的。因為她不是在演戲,她是在幫一個不能再講話的人出聲。
我這種人沒辦法說那些法律術語,但我看人沒錯過。2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Wxi3Em5HKJ
那男人,是會讓人想離開卻又走不掉的那種。你說他沒推她?也許吧。那他怎麼剛好在現場?剛好喝酒?剛好監視器壞了?
你要是問我:「你確定他有罪嗎?」2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zj8TLDIn8j
我說:「我沒證據,但我確定——他不是好人。」
有時候,不是你做了什麼讓人死,而是你讓人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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