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大哥那晚在真湖湖畔接下的新差,不是當小糖一人的保鑣,比較像是偵探社多了一位資深顧問。
小糖收到新的白玫瑰花簪後幾天,白大哥宣布要帶五個蘿蔔頭去千盞城的地檢署走一趟,他在那兒有幾位熟人可以探聽消息。
他還安排在跟熟人們吃頓好料後,招呼上孩子們去「無常殿」參觀,更打算讓小糖瞧瞧他白石的長生燭——那可是和他本人一樣溫潤如玉,風華絕代。
然而,這趟千盞城的快閃一遊有一不尋常之處,最終於這一行人頭上降下大禍,叫他們感嘆::就算是在奇境,出門也該看黃曆——小糖在參觀無常殿時走丟了。
恐怕她還是被人拐走的,因為白大哥報警後,警察在無常殿附近一個髒亂逼仄的小巷弄里搜到一支血淋淋、 斷了一半的白玫瑰花簪。
「娘的,又髒了。」白大哥見了那主人生死未卜的髮飾,當場沉聲罵道。
好一齣「世事無常」。
為何小糖會讓自己有機會被拐走?
所謂的不尋常之處,是指白大哥於千盞城行事的作風。
他不搭公共交通工具,一身黑衣黑帽加墨鏡,,開輛外表破舊的灰黑老爺車載孩子們行駛於人車稀少的小道野徑,很少停下來去買什麼零食點心——對一個吃貨而言還真是不尋常——更別提直接開進熱鬧地帶拉上偵探社一起逛街血拼,不可能。
除了和地檢署一幫熟人吃飯是在高檔餐廳,平常都是挑生意尚可甚至門可羅雀的無名小店讓孩子們解決肚腹之飢。
這三天下榻的旅舍也是介於2~3星級的,更詭異的是,這些旅舍的老板都認識白大哥,他交待孩子們沒事別一跑出去旅舍,老板們竟似乎早由白大哥打點過了,還會代為注意偵探社社員的去向。
白大哥一反常態的低調,像一床繡滿「無聊、沈悶和空虛」的陳年未洗的臭棉被,緊緊裹著他義女,裹得人家快窒息而死了。
受不了好奇心被踩在地上無情磨擦,在奇境混得膽子越來越大的唐某某決定在無常殿故技重施,拍完那花癡的長生燭有多漂亮的馬屁後,趕緊尿遁逃離他的視線範圍。
可哪知,好奇心害死的⋯⋯豈止是貓?
小糖初步對自己身處千盞城的地域判斷,應該是七、八零年代的香港,來不及以縱情爛漫的眼光慢慢欣賞這五光十色的繁華夢土,旋即遭人拖進暗巷,拿抹藥的白布試圖迷暈。
熟悉化學的她頑強抵抗,拔下簪子,用人血混著地上的污水使迷藥布失效,卻還是逃不過後腦勺被重擊暈厥,敬酒不吃吃罰酒的命運。
好個貪玩亂跑的孩子,確是寧可後悔也不願留遺憾的性子。
綁架自己的人⋯⋯是那路神仙啊?
小糖被冰水潑醒,再經過接連兩天挨耳光、 撕扯頭髮外加「餓不給飯渴不給水」的嚴刑拷問,她認為自己碰上了一幫專幹「擄人勒索」和「販賣人口」的地頭蛇。
桃花源不是一處民風淳樸的好所在嗎?怎麼還有這種的⋯⋯她自認不貧瘠的臟話庫中居然找不著合適的用詞指涉這幫神煞。
或許,奇境里唯有極少數的地方,譬如五十年、百餘年未逢有緣人到訪的永愛鎮、花好月圓村,沒受小糖那亂糟糟的原生時空污染太深,才真正稱得上世外桃源。
她沒去細想為何會有這種區別,這種事等有命逃出去後再問白大哥或者永愛鎮的老前輩就好,目前的第一要務是活著。
綁走她的人不曉得是偷著了哪些細節,竟然順藤摸瓜,得出「她並非是千盞城的居民,而是來到奇境不久的有緣人」的結論。
這可狠狠地便宜了這神煞一回,挾持有緣人作人質的勒贖金額可謂暴利,叫他們一個個美得屁巔屁巔的,告訴她:只要姑娘妳肯鬆金口,說說妳叫啥名字,明天老子們就包給妳三餐,頓頓是好料!
呸,鬼才信咧。
今天小糖再度從早上裝啞巴裝到半夜,輪流看守她的人被分咐用手電筒照她眼睛,逼她死活睡不著。
但不睡也有不睡的好處——這幫人帶她落腳的小黑屋隔音差,另一邊房間裡的人講話只要大聲些,講什麼她是聽得一清二楚。
這晚隔壁房的人起了內鬨,小機警醒著偷聽,竟從他們吵嘴的內容挖出好幾次「無常殿」和「長生燭」這兩個字眼⋯⋯
電光石火間,她明白了:這群人早就知道她是抱著捉賊的目的來到千盞城,打著擄人勒贖的幌子要從她口中套情報!
問題是這群千盞城地頭蛇怎會知道來自永愛鎮的偵探社要幹啥大事?
小糖思來想去,腦海中閃過一個人的臉。
白石。
這就說得通了:那夜在真湖白大哥眼中神秘疏離的戾氣⋯⋯先是警告又威脅 要送小糖回人間,後來又改口說要相助並保護⋯⋯到千盞城後低調得離譜的行事作風⋯⋯
關鍵是,她逃出無常殿的過程太順利了。
馬的,姓白的都打點過旅舍老闆了,會忘了打點殿外站崗的?
而且她跑出去沒多久就倒楣地碰上這幫人渣⋯⋯敢情白石這人就算不是神偷本尊,也肯定是共犯了。
想到正在氣頭上,小糖忽見看守自己的人受了指示,放下手電筒,前來解開她身上三層的麻繩。
相傳民問有三大絕學:摑臉、扯頭髪和扒衣服。
他們不會⋯⋯即將要向她演示第三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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