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星金賽綸與金秀賢的事件持續發酵。
本來對名星八卦不大感興趣,尤其是韓星。因為有個趣怪現象,但凡涉及韓星,便彷彿患上突發性面盲症一樣 ── 大部分韓星的相貌貓都分辨不出,記不起他們的長相;即使有認得的,也對不上名字,頂多就「我認得,那大叔是《魷魚遊戲》的主角」這樣。能記住長相跟名字的,大概只有全智賢、車銀優、孔劉和宋慧喬幾位。
爆出這宗醜聞之前,甚至連金秀賢和金賽綸這兩個名字也沒印象。
話扯遠了。會留意這宗八卦,主要是因為察覺到一些很奇怪的邏輯。
事情的真相貓就和大家一樣,都是道聽塗說,無法肯定報導有幾分真幾分假,故此不作評論。雖然不想對死者不敬,但實在不明白為何網上幾乎一面倒在罵男方人面獸心。
也許正因為不認識兩位當事人,所以才能以旁觀者的視角客觀分析吧。
欠債還錢,本屬天經地義。女方因醉駕欠下經理人公司巨債,公眾直接認定那是她自尋短見的原因,是金秀賢「迫死」她。
等一下,先不提自殺背後可能尚有其他因素,但為何不是指責經理人公司,反而是金秀賢害的?討債的又不是他本人,把帳算在他頭上那邏輯到底是怎樣?
這就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
網上留言唾罵男方不近人情,任由經理人公司追債……慢著,那是金秀賢開的公司嗎?如果是,那他的確責無旁貸。可是看了幾篇報導,寫的都是「金秀賢所屬經理人公司」,也就是說,男方只是公司的員工/資產。比方說我在A公司打工,A公司向B討債,身為員工的我有資格要求公司一筆勾銷嗎?不可能吧?
再後來互揭底牌,原來兩人分手已經4年,且證實女方早已嫁人。
這就更奇怪了,倘若女方因欠債而走上絕路,為甚麼大家不怪她的現任丈夫不幫忙還錢,沒顧好妻子,反而跑去怪一個已分開4年的前度?
這一點也是我想不通的地方。
當然,男方一開始睜眼說瞎話,否認兩人曾是情侶關係,絕對錯在男方。撇開偶像藝人要保持形象不談,說謊就注定要扣分;形象崩壞之後,外界把責任全推在男方身上也是沒法子的事。
不過有一點我還是不明白:為何公眾要咬著兩人相戀時女方成年抑或未成年這一點不放?因為是藝人所以和未成年拍拖屬死罪?重點是,這和女方的死因有關係嗎(人家早已 move on 和別人步入婚姻關係啦)?和欠債有關係嗎?沒有。
兩人的戀人關係在何年何月開始和結束,與女方欠債尋死半點關係都沒有,那為何要將這一點無限放大?
假若公眾臭罵男方撒謊,那我會認同他該罵。
我不明白的,只是為何矛頭從沒指向丈夫、家人和經理人公司,反而追究前度幾時開始和女方拍拖?這邏輯真是有夠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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